关于转让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转让持有的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申安”)股权。本次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行为。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
●后续,公司将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北京申安股权进行审计、评估。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编制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和报告书,并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公司将在上述审议程序履行完毕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申安股权。
●公司收到北京申安的通知:北京申安已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变更后北京申安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885.5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36,885.5万元。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转让持有的北京申安股权,并要求摘牌方为北京申安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清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及提供相应的资产担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挂牌转让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06)。
公司近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北京申安股权进行公开挂牌预披露,预披露期满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后续,公司将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北京申安股权进行审计、评估。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编制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和报告书,并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公司将在上述审议程序履行完毕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北京申安股权。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最终交易对方的确认以正式公开挂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挂牌结果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二、标的公司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12月20日分别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次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以债权对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对北京申安进行增资,即以公司持有的对北京申安人民币200,000万元债权转为对北京申安的股权投资,按同等金额增加其注册资本。增资后北京申安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6,885.5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36,88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5日、12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债权对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93)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04)。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申安的通知:北京申安已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5274376A
2、名称: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工业区榆顺路7号
5、法定代表人:庄申安
6、注册资本:236,885.5万元
7、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0日
8、营业期限:200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
9、经营范围:制造高亮度LED户外照明产品;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高效节能光源及高亮度LED户外照明产品、电子信息、通讯网络技术、景观照明设备、生物食品、浓缩果汁、包装食品饮料、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照明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0-002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公司提供3,950万元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抵押或担保。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接受财务资助情况的概述
为支持公司经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3.000, 0.01, 0.33%)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上海黄浦支行”)及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项下人民币委托贷款子合同》,仪电集团以委托贷款的形式通过农行上海黄浦支行向公司提供3,950万元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4.35%,借款期限壹年。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抵押或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仪电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主体: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吴建雄
4、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4年5月23日
6、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
7、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2、受托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3、借款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4、借款金额:人民币叁仟玖佰伍拾万元整(小写:39,500,000元);
5、借款期限:壹年;
6、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暂借款;
7、借款利率:固定利率4.35%,直至借款归还日;
8、付息方式:按固定利率4.35%计算利息,按季结息;
9、还款方式:到期还款或提前还款。借款人如提前还款的,对提前还款部分按实际借款期限和合同约定利率计收利息,尚未归还的借款仍按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付利息。
四、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鉴于本次仪电集团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4.35%执行,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五、历史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含本次委托贷款,仪电集团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7.485亿元,仍处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
六、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仪电集团本次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经营,提供的财务资助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且无需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体现了仪电集团对公司经营的支持。该项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