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
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
销登记:
-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 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
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据此,公司拟解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完成清算工作后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但在申请工商注销前应办理开户银行销户手续。
-
公司一但不经营了请尽快的注销掉,一但对其不管不问就会导致公司异常,异常满3年后就会被吊销。吊销的后果蛮严重的。现在随便在网上搜都能查到公司被吊销的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