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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律所事务所转让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3-04-10        浏览次数:8        返回列表
前言:合伙制律所事务所转让的要求
合伙制律所事务所转让的要求

合伙制律所事务所转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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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律所转让的流程

  北京合伙所转让的条件

  北京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的要求一般来说,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资料如下:

  一、申报条件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产;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师(发起人必须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



  二、申报材料

  (一) 呈报材料目录;

  (二) 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三) 申请书;

  (四) 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协议;

  (五) 律师事务所章程;

  (六) 开办律师事务所资金;

  (七) 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

  (八) 发起人个人资料证明材料;1、 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材料复印件;2、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3、 律师资格证书;4、 律师执业证复印件;5、 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6、 人事部门和原单位出具的批准辞职文件材料(或待业证、失业证、高校分配介绍信)及人才交流中心档案保管证明;7、 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过去三年内工作业绩;8、个人简历。

  (九)拟聘用的财会人员的身份证和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

  (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现在新设立一家律师事务所需要的资料和要求非常多,时间至少需要6个月,但是收购一家完整的律师事务所则不需要这么麻烦。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转让,设立形式为合伙制,律师团队人数5人;是一个老律所了,成立有10年以上,成功案件上百起,全部都已经结案;没有任何法律诉讼,没有任何经营异常;关键是价格也便宜,机会稍纵即逝,看上的老板可以随时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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