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行业区划集团公司执照转让
一、公司名称的要求:
1、字号不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 或者误解的;
3、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含有政名称、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含有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7、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8、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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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有何具体的法律规定_公司注册转让
中国公司法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那么,为大家介绍下有关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要求如下:
1.发起人认购法定数额的股份.发起人在确定公司的资本总额及股份总数后,应当承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所有发起人承诺购买的股份数额必须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公开募集股份。在发起人认购一定数额的股份后,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在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代销,由社会公众认股。
3.缴纳股款。发起人及社会公众认购股份后,应当依法缴纳自己所认购股份的全部股款。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时,必须对这些财产或者权利进行评估作价,以抵作股款,并且应当依法办理转移财产权的法定手续,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向代收股款的银行缴纳股款。其他认股人,在缴纳自己所认购股份的股款时,应当向代收股款的银行缴纳股款。
4.举行创立大会。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依法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和监事,组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5.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公告。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起,公司即告成立。公司应当依法进行公告。
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